斯诺克世锦赛2024赛程-服务

保险服务

【答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能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时间: 2024-04-22 03:37:09 |   作者: 斯诺克世锦赛2024赛程

  问:我公司是福建的企业,员工赴外地出差乘坐飞机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请问我公司报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2018年12月29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额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依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第一条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后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第十八条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在旅客购票时,应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行程单》,不得手写或使用其他软件套打;打印项目、内容应与电子客票销售数据内容一致,不得重复打印,并应告知旅客《行程单》的验真途径。《行程单》遗失不补。严禁虚开、伪造、倒卖《行程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2020年3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第52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不是能够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解答中明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因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当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你公司报销航空公司开具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当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包含:企业内控流程、内控制度、内控规范手册、具体部门内控细化手册、内控问卷调查、内控工作底稿、内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手册模板等。